公积金查询、提取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3-04-28

西安理工大学公积金查询、提取办理指南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查询

我校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为“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可在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www.xazfgjj.gov.cn或全国统一公积金热线号码“12329”了解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职工本人的公积金汇缴、账户余额、支取、贷款等方面的账户信息。同时我校职工工资查询页面也可查询本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变动情况。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我校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须按下列不同情况提交规定的证明资料:

1.职工本人购买住房提取公积金的

1)购买商品房须提供的材料:

①一年内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如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为配偶姓名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如购买其他性质的住房需要提取公积金的请直接联系财务处。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1)公积金住房贷款:

①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借款借据(原件及复印件);

③最近一期的还款证明(银行打印并加盖公章);

④身份证复印件;

⑤如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为配偶姓名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必须明确为住房贷款)

①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还款计划(银行打印并加盖公章);

③最近一期的还款证明(银行打印并加盖公章);

④身份证复印件;

⑤如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为配偶姓名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退休提取公积金的

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职工提取时须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4.职工子女或父母购房提取本人公积金的

我校职工子女或父母购房需提供本人住房公积金,除准备本指南第1部分所需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资料:

①共同提取公积金承诺书原件(需到财务处领取空白的固定格式承诺书);

②家庭关系证明: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附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③子女或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职工办理转移审批手续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变动工作的,办理转移时须提供的材料:

①新调入单位出具的公积金转移账号(即调入单位开户的公积金中心户名和公积金存款账号以及开户银行全称,调入单位全称和单位公积金账号);

②调动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2.职工到异地(西安市外)工作的,办理转移时须提供的材料:

①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须注明转入异地公积金中心全称、公积金存款账号、开户银行全称,转入异地单位全称、异地单位公积金账号、异地个人公积金账号);

②本人书面转移申请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其他

1.以上有关材料摘录自《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办法,我校职工如需详细了解有关政策,请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查询。

2.学校一般每月15日前收集职工相关材料,15日后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提取手续,公积金到学校后将及时在财务处网站上公布或电话通知职工本人领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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