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手机APP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0-04-23



根据税务部门有关通知,结合我校已开展的年度汇算准备工作,财务处将通过电话、短信、一对一答疑等方式及时指导老师们办理汇算清缴,并将近期老师们咨询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汇总,总结了具体的汇算指南,具体如下:

一、年度汇算内容

年度汇算是在平时对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实施年度结算,查遗补漏,多退少补”。

注意:年终一次性奖励系统默认为不纳入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但个人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部分人员将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综合所得后会退税,具体试算过程详见附件1。

二、年度汇算时间

本次年度汇算范围是纳税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根据税务部门错峰分批汇算通知,学校年度汇算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以前。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年度汇算

12019年度为非居民个人的;

2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

32019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

42019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

5)不申请退税的。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存在以下情况的可能需要办理综合所得补税的,应及时办理年度汇算: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的;

(2)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酬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

(3)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时不准确的;

2.涉及需要补税而未依法办理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3.因年度汇算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建议个人通过所得税手机APP进行自行汇算,系统可根据填报数据自动计算应退/应补税额,各位老师可在个税APP中进行试算。

五、具体操作流程

1.下载并注册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2. 核实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及纳税情况。

 

 

提示:如果您在2019年度有尚未填报的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包括大病医疗),可在“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中进行补填,也可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中进行修改。

 

有关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数据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模块进行查询。

3.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1)可通过【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任一途径都可以进入年度汇算。

 

 

2)推荐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税务部门按照单位已申报信息提取了相关数据,您只需确认即可。

 

3对界面显示的个人基础信息、任职受雇单位等信息进行确认。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任职受雇单位,可选择其一填写(建议选择西安理工大学),如您有其他相关疑惑,可在汇算结束后联系财务处单独处理。

4确认基本信息后,选择申报汇缴地,然后点击“下一步”生成和确认申报表信息。 

注意事项:

无校外收入的,可按系统数据直接申报。

若有校外劳务收入,还需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界面后,点击劳务报酬,进入页面后点击右上角新增,推荐选择查询导入 在查询结果界面勾选相应收入后进行带入。请务必完善劳务收入情况后,再进行申报。

 

若校外劳务收入中存在没有入库预缴税款的情况,您可通过手工填写进行申报汇算。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可以通过【奖金计税方式选择】进行试算和调整,查看哪种方式可少补税或多退税。

 

 

5计算税款

 

 

 

系统将自动计算您本年度综合所得应补(退)税额。

 

6提交数据


确认结果后,点击【提交申请】即可。

7退(补)税

①如存在多预缴税款,可选择【申请退税】。


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确定】。


②如存在少预缴税款,则需要补税。

 

 

③需要补税但可豁免的操作

如您年度汇算后需要补税但满足符合免于汇算条件的,可在税款计算后直接点击【享受免申报】即可,无需缴纳税款。

 

 

(8)查看申报结果

您可通过手机APP随时查看您的申报结果(路径:【服务】-【申报查询】-【已完成】)

 

若发现申报有误,可点击【更正】或【作废】。(路径:【服务】-【申报查询】-【申报记录详情】查看已申报情况)。

至此,您的整个申报流程便顺利完成,如有退税,您可随时通过手机App查看退税进度。

 

退税成功后会有消息提示,提醒您查看银行到账情况,国库处理完成后,税款会自动转至您的银行卡里。

如果您在办理年度汇算过程中有疑问,可点击2019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税指南(附件2)查看,也可联系财务处管理中心咨询。联系人:常青,联系电话:82312257、8231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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