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7月份工资中调整公积金基数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3-07-03 全体教工: 根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2023年度我校事业编制教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随7月工资进行调整,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在工资项目“扣公积金”中体现。 如对工资发放金额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处:82312259。 财务处 2023年7月3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