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学校财务工作计划,为确保我校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强化学校预算的分配、调控和监督职能,保证学校教育事业的稳定发展,现将我校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学校“十二五”规划目标,积极组织推进“统一领导、集中核算”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认真组织收入,统筹安排支出,积极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推进和深化学校预算改革。2015年校内预算在保障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聚集财力重点解决制约学校发展的若干问题,同时坚决贯彻中央厉行节约的方针,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范围、时间及方式
1.编制范围
校内预算实行全口径编制,除二级独立法人单位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收支外,其他部门2015年所有收支全部纳入学校事业预算。
2.时间及方式
预算编制工作进度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1 |
“一上”:部门预算申报 |
9月15日 |
2 |
“一下”:下达预算控制数 |
9月30日 |
3 |
“二上”:部门根据控制数调整后上报 |
10月20日 |
4 |
“二下”:学校审定后预算下达 |
3月31日前 |
三、预算编制原则
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总原则,做到收支平衡,严禁编制赤字预算。各部门编制的预算必须如实反映本部门的财务状况,注重开源节流,精打细算,注重效益。部门预算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策性原则:各部门编制的预算要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规定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可行性原则:各部门要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出发,积极组织收入,合理预算支出。各部门预算的编制应结合学校的发展需要,要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并根据各部门履行的职责,实事求是地编制本部门预算。在编制支出预算时,应在保证教学经费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统筹兼顾,区别轻重缓急,在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上科学合理地安排其他费用。
(三)稳妥性原则:编制收入预算要积极稳妥,对没有把握的收入原则上不列为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要考虑物价调整和不可预见等因素,在预算中收支数字要做到真实、可靠。
(四)全面性原则:真实全面地反映本部门的全部收入项目、支出项目及本部门的基础数据资料,保证部门预算的全面、完整。收入预算不得隐瞒、少报;支出预算要从学校实际出发,不得虚报、瞒报。禁止隐瞒和在学校预算之外另留收支项目。
(五)统一性原则:各部门的部门预算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处统一设置的预算表格和有关定员定额标准编报收支预算及基础数据资料。
四、部门预算编制要求
(一)坚持按项目申报预算。支出预算要按照工作任务的具体项目进行申报,对项目的名称、内容、申报的金额及申报的理由要填报明确。根据学校开支情况,支出项目分为学校正常维持运转项目和专项建设项目。其中专项建设项目包含财政专项项目,主要指用于房屋维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设备购置、师资队伍建设以及“三重建设”(重点科研、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等项目。
(二)预算实行归口申报。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负责,实事求是,严格按照部门性质和行政职能安排预算项目,并认真执行逐层上报程序,其中教学基层部门向教务处申报教学预算、科研单位向科技处申报科研经费预算。职能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签批后向财务处申报。严禁越级申报、重复申报。各主管部门必须做好基层部门的预算组织与编报工作,保证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按项目重要性分类。各部门应按照所申报预算专项项目的重要性进行分类排序申报。同时报送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专项项目申报格式按照《西安理工大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西理财〔2013〕4号)文件的附件填报。
(四)采用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对基本收入、支出预算要按照业务项目进行编报,并逐项进行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对支出项目,要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逐项审议预算期内各项支出的内容及开支标准的合理性,并说明在以前年度该项目经费安排及执行情况,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进行编制,严格杜绝以各种名目申报专项经费而不执行的情况存在。
(五)学院基金预算编报。为积极推行校院两级管理制度,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预算管理的要求,对校统筹预算划拨的教学经费使用情况编制预算;对学院(或部门)自有资金按项目明细进行分类,统筹编报。
(六)保证部门预算的严肃性。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参照2014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考虑2015年学校发展需要,认真编制预算。各预算项目要具体明确、预算经费应科学合理、预算依据要真实详细。对于预算经费超过上年10%以上的项目,要附专项报告,说明增加预算的依据。严禁漏报、瞒报、虚报部门预算,严禁不分项目轻重缓急,导致学校办学经费的浪费。财务预算实行责任追究制,学校将于年终决算时考核各部门预算的申报执行情况,对漏报预算项目导致执行时需追加预算的部门以及虚报预算项目而不执行的部门报学校追究部门责任,各部门要将预算项目和责任落实到个人,如出现问题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经费独立核算的部门包括:高等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后勤处、幼儿园、子校、校工会、培训安置中心、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为更好的监督各独立核算的经费使用情况,要求各独立核算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收入支出情况,综合本部门的各项教育事业收支平衡的基础上,分项目单独申报本部门预算方案;同时,按照2014年实际执行的绩效工资总量填报本部门的绩效工资控制上线。学校将对经费独立核算的部门预算方案专题审议,经审议通过下达后各部门方可执行当年预算方案。
(八)申报单位需总结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各单位在上报2015年部门预算的同时,总结和分析本部门预算金额较大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财务处将于2014年下半年对重点专项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九)对主管财政专项项目建设的各部门,请提前做好各类专项项目的前期组织评审、论证、采集及整理工作。财务处将于下半年按照省财政厅的工作部署通过网络进行2015年专项项目的申报。
(十)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根据国家财政管理相关规定,对已安排的资金项目不能执行或执行缓慢的,由学校统筹使用。
(十一)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反对“四风”等文件精神,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实行零增长。严格控制超标准办会,杜绝以办会名义变相旅游、发放纪念品等行为。
五、编制工作要求
(一)报送时间。9月15日前将本部门收支预算报表送财务处财务管理中心审核汇总,经学校综合平衡后上报省教育厅。请各部门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按时完成收支预算的报送工作。
(二)申报材料。预算申报材料包括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专项建设项目申报表和预算说明书。报送打印稿一份加盖部门公章及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字。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规定格式填写,否则不予接受。
(三)申报人员。为了方便预算的编制与预算工作的协调,顺利、及时和高质量地完成预算编制工作,各部门要指定专门的预算申报员,并报财务处备案,以便联系。
(四)预算编制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可与财务处财务管理中心联系( 电话:韩俊仕 82312991
林立妍 82312257
E-mail:cw@xa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