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做好年度预算综合编制工作,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校内预算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2016年预算编制应紧紧围绕学校全面综合改革工作,结合各单位工作重点,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各单位在上报年度预算时,应参照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相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2016年度收支预测编制2016年工作计划,做到量力而行,量财办事,坚决制止盲目攀比、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2016年单位预算。严格控制接待、会议等一般性事务支出,把有限的财力用到学校急需的事业上,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及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得到保障。
二、预算编制内容
2016年预算编制分为收入和支出两部分。支出预算按照具体项目进行申报,各单位对项目的名称、内容、测算依据、申报金额及申报理由按要求填列清楚。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专项A(必须安排项目,下同)支出预算、专项B(可暂缓或调减项目、下同)支出预算。各单位应重点解决项目和资金固化、实施项目“多散小”及已立项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较多等问题,对单位负责的各类专项资金进行整合。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级专项实行零基预算,每年申报一次,预算项目完成后,项目资金结余年末清零。次年需继续立项建设的项目,作为新的项目重新申报。1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另行填制《西安理工大学校级专项申请书》(表1)。
1.收入预算
各部门需将所有收入纳入学校总收入预算,由学校统一管理、统一分配、统一核算,并按要求填报《2016年收入预算表》(表2)。
2.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教学业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遵循定员定额原则,按定额标准填报,无合理计算标准的不予考虑(办公费分级别填报人数即可,无需填报定额标准)。基本支出预算按要求填报《2016年基本支出预算》(表3)。
3.专项A支出预算
专项A项目主要指用于人才引进、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设备购置、修缮改造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等项目。需列入2016年专项预算的项目,应提供经学校同意的相关文件或会议纪要,如无法提供则一律列入专项B支出预算中。专项A支出预算按要求填报《2016年专项A支出预算》(表4)。
4.专项B支出预算
专项B项目主要包括无法提供相关的文件或会议纪要的项目及2016年新增项目,按照2016年各单位的工作安排、轻重缓急分类排序申报,由学校组织有关部门单独进行论证,并报学校有关会议审批。专项B支出预算按要求填报《2016年专项B支出预算》(表5)。
5.学院预算
请各学院合理编制本学院各类基金预算,涉及到人员费用的预算应报人事处进行审批。学院预算按要求填报《2016年学院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表6)。
6.涉及到学校基本信息的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继教院、培训安置中心、资产处、曲江管理处、后勤处等单位请填写《学校基本信息》(表7);国际处填写《因公出国(境)团组及经费安排统计表》(表8)等内容。
7.经费独立核算部门的预算申报。
独立核算部门包括高等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后勤处、幼儿园、子校、校工会、培训安置中心、资产经营管理公司、馨园物业。各部门应按实际收入支出情况,单独申报部门预算方案,经学校审议后方可按当年预算执行。
三、预算编制流程
预算编制时间为自然年度,即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采取“二上二下”的流程进行编报,具体流程如下:
1.各单位2015年9月11日前将部门预算上报到财务处;凡未在当年申报的项目,将不纳入2016年年度预算安排的范围(一上)。
2.财务处对预算项目核对调整并确认基本支出预算和专项A支出预算的额度,并下达各单位预算控制数,2015年9月30日前下达(一下)。
3.各单位结合预算控制数调整后上报基本支出预算和专项A支出预算的额度,2015年10月10日前完成上报工作(二上)。
4.学校将于2015年11月份组织相关部门对专项B支出预算进行论证。
5.学校相关会议对2016年预算方案审议通过后下达校内各单位遵照执行(二下)。
四、预算编报工作的相关要求
1.各单位应在2015年9月11日前将本单位预算及归口管理的学校预算上报到财务处,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财务处不再下发编制提纲,由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自行考虑。逾期未上报或未按要求上报的单位将不予追加年度预算。
2.申报材料见下表:
序号 |
申报材料 |
1 |
《西安理工大学校级专项申请书》(表1) |
2 |
《2016年收入预算表》(表2) |
3 |
《2016年基本支出预算》(表3) |
4 |
《2016年专项A支出预算》(表4) |
5 |
《2016年专项B支出预算》(表5) |
6 |
《2016年学院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表6) |
7 |
《学校基本信息》(表7) |
8 |
《因公出国(境)团组及经费安排统计表》(表8) |
各单位应严格按财务处制定的统一格式和要求填列,如表格无法满足需求,可单独另附说明,不按规定格式填列的预算,财务处将不予接收。相关表格不再单独印发,各单位在财务处网页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3.各部门于2015年9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财务处财务管理中心。纸质版需各单位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电子邮箱:glzx@xaut.eud.cn。
4.各单位在预算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财务处财务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杨兴涛(82312991)、蔡钰鹏(82312249))。
附件:1.表1:西安理工大学校级专项申请书.doc
2.表2-表8 其他各类表格.xls
3. 西安理工财【2015】1号 关于编报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pdf
财务处
201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