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30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做好年度预算综合编制工作,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陕教财2018〕10号和《西安理工大学预算管理办法》(西安理工财务〔2017〕15号)的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校内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报要求

各部门应紧密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分年度规划,结合学校“追赶超越”和各部门工作重点,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预算原则,根据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积极稳妥、从严从紧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各部门应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支出,合理统筹资金,量力而行,量财办事,把有限的财力用到学校急需的事业上,确保学校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2019年各单位预算申报、预算批复及执行情况将在学校全面公开。

二、预算编制内容

各部门应真实全面地反映本部门的全部收入项目、支出项目及本部门的基础数据资料,填写基本信息表、收入预算表、基本支出预算表、专项支出预算表等相关表格。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政府采购的管理;根据陕西省财政厅“无预算不实施采购”的原则,对申报预算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设备、服务和工程,各单位应提前确定,细化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并按轻重缓急的原则予以排序,按要求填写政府采购预算表,不申报政府采购预算的,招标管理处将无法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对申报预算中列支培训费(组织培训)、会议费(组织会议),应按要求填写培训费预算表和会议费预算表。

具体内容和详细要求请参考《关于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说明》。

三、预算编制流程

编制预算时间为2019年自然年度,即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采取“二上二下”的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1.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工作部署,将于2018年9月11日开展预算汇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尽快对本部门预算编报工作进行部署,各部门务必于2018年9月7日前上报部门预算(一上)。

2.2018年9月30日前,学校对预算项目核对调整并确认基本支出预算和常年专项支出预算的额度,下达各部门预算控制数(一下)。

3.2018年10月15日前,各部门结合(一下)预算控制数重新调整上报基本支出预算和常年专项支出预算(二上)。

4.学校相关会议对2019年预算方案审议通过后下达校内各部门执行(二下)。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于2018年9月7日前通过西安理工大学办公自动化综合管理系统”(简称“OA”),选择“综合办公”——“请示报告”提交预算资料,经各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通过OA系统审核后提交财务处,并将相关文件、材料作为申报附件一并上传,无需提交纸质版。

2.请各部门严格按照固定格式编制预算,涉及到政府采购、会议费、培训费的预算,请严格按照附表内容填列。财务处将对预算编报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预算编报将不予安排;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对不按要求填列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将无法办理采购手续。

3.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绩效目标申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对绩效目标全面实施集中评审,并选取部分专项项目经费绩效目标随同预算报省人大参阅,不设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细化的项目,将不予安排预算,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差的单位,省人大将进行质询。

    4.在预算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财务处联系,联系人:杨兴涛(82312991)、蔡钰鹏(82312249)。本通知附件1-附件16请在财务处网页下载中心或学校OA系统中自行下载,不再单独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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