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和坚持勤俭办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理工党发〔2020〕39号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参照《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19〕10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陕财办预〔2019〕28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牢过“紧日子”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及财政、教育主管部门政策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量入为出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在“保人员工资、保基本运转、保重点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学校精神,统筹考虑疫情防控,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勤俭办事业的意识,坚决压缩学校一般性支出,压减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
坚持学校发展一盘棋,统筹学校各项财力及资源,优化项目设置和支出结构,防止资金使用的碎片化,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做到提早安排、科学谋划,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将有限财力投入到制约学校发展的关键领域,切实把资金用在刀刃上,促进“双一流”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措施
(一)压减一般性支出。按照国家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坚持勤俭节约办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2020年压缩公用经费及专项经费,按80%额度下拨日常运行经费。各单位要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标准过高、承诺过多的不可持续、不切合实际的支出和执行效率低的支出,将“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学校精神融入日常工作。
(二)规范预算执行。各单位要严格预算约束,统筹规划,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执行中新增的临时性、应急性等支出,全部通过现有预算调整解决。对各类业务经费,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对不该开支或不必开支的事项一律不得开支。加强预算执行进度,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学校下达的2020年预算方案中,受疫情防控影响不再开展的项目,学校将收回相应的预算款项。
(三)加强资金统筹力度。加大结转资金、当年预算等各项资金统筹力度。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和讲求绩效的原则,合理安排符合规定的各项支出,防止过度保障,避免资金浪费、闲置、沉淀。对立项后不跟踪问效和绩效考核的项目,将在下年度安排预算时削减相应的经费。
(四)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报销审核,不得报销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各类津补贴。坚持厉行节约,继续从严控制和压减“三公”经费。认真落实公车改革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不得超标准租赁各类高档豪华车辆。对各单位自主开展的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成本,严禁超标准、超规模扩大参会人数和接待标准。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五)加强和规范资产管理。完善学校资产配置制度,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对已有资产配置标准的,要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对没有资产配置标准的,要结合履职需要、存量资产状况,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在充分论证基础上配置。
对大型仪器设备、数据库、软件等资产的购置要进行充分论证。建立完善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加大共享调剂力度,切实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严格控制各类资产的出租、出借,全面梳理现有的资产出租、出借合同协议,合同到期后应实行公开竞价招租。
(六)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单位要将所有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对涉及经费投入的现有和新出台的政策、项目、文件开展绩效评估。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根据业务实际和项目管理需求,科学设置绩效指标和指标值,扎实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对发现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交叉重复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予以削减取消。
(七)切实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流程,着力强化部门内控管理,将项目立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有效防控业务和管理风险。严格执行学校劳务酬金管理办法,严禁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未经人事处批准,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出台津贴、补贴、奖励政策。对切块下达各单位的绩效工资,各单位应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不得巧立名目、非集体决策、随意、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
(八)自觉接受监督。各单位在工作中要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从管理源头和制度层面解决问题。积极配合审计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巡察办等部门根据国家和学校要求,落实国家和学校过“紧日子”相关工作措施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做好反馈和落实工作。
三、工作要求
结合上述工作方案,学校制定了工作措施正面和负面清单,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和职责,对本单位过“紧日子”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和自查,形成本单位工作方案并切实有效、规范和推动本部门工作。
附件: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勤俭办学的工作措施清单
中共西安理工大学委员会 西安理工大学
2020年8月11日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0年8月26日印发
附件
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勤俭办学的工作措施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一)正面清单
1 |
2020年预算统一压减公用经费及部分专项业务经费; |
2 |
各单位要按照预算批准的用途和绩效目标使用经费,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和调整; |
3 |
经费主管部门安排项目预算时,应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原则,集中力量解决学校发展全局性、关键性的问题,加强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
4 |
2020年起,对年底未使用且未形成应付债务的项目资金结余,不再结转,一律收回;统筹对批复使用的应付债务结转资金须在规定时限内使用完毕,逾期收回统筹; |
5 |
维修工程项目实行年度预算总量控制,按轻重缓急滚动安排,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正常运转、降低能耗消耗为重点;对各类维修的内容、效果进行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
6 |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要求,各类收入要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 |
7 |
突发及紧急事项从现有渠道解决,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确需追加预算的,应严格履行学校追加预算程序; |
8 |
各单位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报销审核; |
9 |
减少不必要的更新换代,已达使用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继续使用,严格控制新增家具及一般性设备支出。严格控制家具的配置标准; |
10 |
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公文印制数量; |
11 |
进一步强化人员经费支出的归口管理,2020年起,学校各类专项奖励全部纳入奖励绩效工资框架内兑现,并由基层单位制定实施细则落实; |
12 |
各单位要加强 “三公经费”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加强统筹规划和总量控制; |
13 |
认真落实公车改革和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公车管理制度; |
14 |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差旅、会议管理的规定; |
15 |
严格执行学校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和标准,加强财务、审计、纪检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务接待规范有序; |
16 |
规范会议活动组织,举办涉外(含港澳台)活动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审批,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积极推行跨校区视频、网络会议; |
17 |
对大型仪器设备、数据库、软件等资产的购置要进行充分论证,完善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加大共享调剂力度,切实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
18 |
全面梳理现有的资产出租、出借合同协议,做到应收尽收,合同到期后应实行公开竞价招租; |
19 |
加快推进公房、水、电、暖有偿使用改革工作,回收资金全额用于补偿学校建设、维修投入; |
20 |
优化实验仪器设备的整体布局,强化开放共享机制,推进资源整合和共享共用,闲置超过一年的仪器设备由学校统筹安排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 |
21 |
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实行双监控,在预期目标发生偏离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2 |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 |
23 |
各单位细化公开“三公经费”、会议、培训、论坛、展会、博览会、庆典等经费信息,加强财务公开制度建设,切实履行好本单位财务公开的主体责任,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做好反馈和落实工作; |
24 |
各单位要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流程; |
25 |
健全信息披露机制,依法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纪检、审计、财务等部门的监管工作; |
26 |
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从管理源头和制度层面解决问题,切实整改到位; |
27 |
强化督查问责。审计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巡察办等部门应根据国家和学校要求,对各单位落实国家和学校过“紧日子”相关工作措施的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检查。 |
(二)负面清单
1 |
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一般运行经费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 |
2 |
经费主管部门不得额外增加项目预算; |
3 |
不得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设备; |
4 |
预算执行明显异常的项目,暂停拨付资金,在预算调整批复前不安排支付; |
5 |
严禁变相改扩建或超标准装修,维修、装修改造应遵循坚固耐用、经济合理的原则,严格控制成本;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吊顶、防盗门拆装等二次装修; |
6 |
各单位不得隐瞒、截留、挪用各类收入,不得坐支; |
7 |
严格执行学校劳务酬金管理办法,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各类津贴、补贴,严肃工资、津贴、补贴发放纪律,严控津、补贴及奖金的事项; |
8 |
评优、评奖应以精神奖励为主;不得对同一事项重复奖励; |
9 |
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隐匿接待费开支; |
10 |
严控使用教学经费举办晚会、研讨会、论坛、展览、纪念会、运动会、赛事、文化交流等大型活动,各业务主管部门实行年度计划管理,未列入计划的不得举办; |
11 |
适合市场化运作的活动及会议,交由社会组织或企业举办,或按照“以会养会”的原则通过赞助、会务费等渠道筹措活动经费,学校不予补助; |
12 |
严格出国(境)经费管理,不接受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以学者身份出国(境)进行个人学术交流活动,不得使用学校行政事业经费(原则应使用科研项目经费或费用自理); |
13 |
严格规范学校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
14 |
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和报销住宿费,严禁借出差机会旅游; |
15 |
各类会议活动一般不摆放花草,不制作大型户外展板及背景板、不悬挂横幅标语、不摆放水果茶点; |
16 |
除会议统一发放的文件、材料外,一律不发放文件包、洗漱用品、纪念品;校内会议原则上不发放笔记本、笔等文具用品,会议文件资料印刷从简; |
17 |
邀请校内人员参加会议活动,不使用贺卡式邀请函,推广使用可循环使用的文件袋、资料袋和信封等,严格控制文集、图册等各类纸质宣传材料的印刷和发放数量,校内宣传一般不发放纸质宣传材料,严格控制展板、横幅、标语的印刷与制作; |
18 |
严禁部门和个人私自违规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等固定资产; |
19 |
采取措施节约水、电、暖、气等运行支出,坚决杜绝“长明灯”“常流水”等浪费现象; |
20 |
不得重复建设和购置实验仪器设备,未经论证的设备购置、维修等项目,不得进行采购; |
21 |
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违反规定出台津、补贴政策; |
22 |
未经重新论证或执行超过5年的的文件、通知、纪要,安排经费时应从严控制。 |